限制支付宝,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。
离婚中当事人担心的**问题及对策
对方“不睬”传票怎么办?
很多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,对方态度恶劣,甚至扬言,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,我也不到庭,就是让你离不成!其实,大可不必担心。
为什么呢?虽然现在审理离婚案件,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,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,天津离婚纠纷,仍会派员送达。即使当事人拒签,天津离婚纠纷案件律师,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,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。
当事人一方接到了传票,基本上都会到庭,不然可能会缺席,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。为了使自己的“权益”不受损失,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。
事实上,2015年《民诉法解释》*217条已明确规定了: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诉至人民,只要求离婚,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的案件,人民应当受理,对下落不明用公告送达文书。”根据该条规定,夫妻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没有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起诉离婚的,人民应当受理,并且依法公告送达文书。基于上述原因,在审判实务中,有的对财产分割一并处理,有的只对离婚作出,不对财产问题进行处理,做法不统一。这无疑影响了裁判的统一性、性。子女抚养难以处理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,天津离婚纠纷免费咨询,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哪方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问题进行协调,也剥夺了子女选择跟父母中特定一方生活的权利。
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?
房子是生存基本的生活资料,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,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:
(1)孩子归谁抚养。一般情况下,孩子归谁抚养,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;
(2)照顾无过错一方。比如,天津离婚纠纷在线律师,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,即有重婚、同居 、、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,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,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。
(3)如果双方条件相当,又没有孩子,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,即把房屋判给出价的一方,另一方拿折价款。